教育部等五部門印發方案 將優化調整高校兩成左右學科專業 五年未招生的專業將撤銷處理
來源:人民網 作者: 時間:2023-04-06 18315次
日前,教育部會同國家發展改革委、工業和信息化部、財政部、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印發《普通高等教育學科專業設置調整優化改革方案》(以下簡稱《改革方案》),進一步調整優化學科專業結構,推進高等教育高質量發展。教育部高等教育司負責人就《改革方案》相關問題回答了記者提問。
據悉,近年來,我國高等教育學科專業結構調整工作深入推進,目前全國普通高校本科專業布點總數6.6萬個,較2012年新增1.7萬個、撤銷和停招了近1萬個專業點,每年調整幅度將近5%。
“2022年,我國高等教育毛入學率達到59.6%,進入了普及化深入發展的階段。”教育部高等教育司負責人說,“面向普及化背景下的多樣化、個性化發展需求,需要進一步加強學科專業建設,完善質量保障機制,推進質量文化建設,全面提高人才自主培養質量,服務支撐中國式現代化建設?!?/p>
《改革方案》明確,到2025年,優化調整高校20%左右學科專業布點,新設一批適應新技術、新產業、新業態、新模式的學科專業,淘汰不適應經濟社會發展的學科專業;基礎學科特別是理科和基礎醫科本科專業點占比進一步提高;建好10000個左右國家級一流專業點、300個左右基礎學科拔尖學生培養基地。
同時,在具有一定國際影響力、對服務國家重大戰略需求發揮重要作用的學科取得突破,形成一大批特色優勢學科專業集群;建設一批未來技術學院、現代產業學院、高水平公共衛生學院、卓越工程師學院,建成一批專業特色學院,人才自主培養能力顯著提升。
遠景目標方面,《改革方案》提出,到2035年,高等教育學科專業結構更加協調、特色更加彰顯、優化調整機制更加完善,形成高水平人才自主培養體系,有力支撐建設一流人才方陣、構建一流大學體系,實現高等教育高質量發展,建成高等教育強國。
改什么、怎么改、誰來改?教育部高等教育司負責人說,《改革方案》聚焦人才培養,針對學科專業設置調整優化改革的三大主體,圍繞學校層面怎么規劃設置、省級層面怎么統籌管理、國家層面怎么宏觀調控,提出一系列有針對性、可操作的改革措施。
具體來看,學校層面,要加強學科專業發展規劃,加快推進一流學科建設,深化新工科、新醫科、新農科、新文科和基礎學科專業建設,完善學科專業建設質量保障機制。省級層面,要加強學科專業設置統籌、嚴格學科專業檢查評價、開展人才需求和使用情況評價。國家層面,要切實發揮學科專業目錄指導作用、完善學科專業管理制度、加強學科專業標準建設和應用、強化示范引領、實施“國家急需高層次人才培養專項”、加強專業學院建設、健全學科專業調整與人才需求聯動機制。
此外,《改革方案》要求各地各高校結合本地本校實際,“一校一案”研究制定學科專業改革實施方案,并結合年度學科專業設置,每年報告實施方案落實情況。
4月4日,教育部等五部門印發《普通高等教育學科專業設置調整優化改革方案》(以下簡稱《方案》)。其中透露,將實施新版研究生教育學科專業目錄;在學科專業基礎好、整體實力強的高校建設30個左右未來技術學院;對高校連續五年未招生的專業將予以撤銷處理。
《方案》明確,將實施新版研究生教育學科專業目錄,完善一級學科設置、積極發展專業學位、統計編制二級學科和專業領域指導性目錄,積極發展新興交叉學科。修訂普通高等學校本科專業目錄,動態調整國家控制布點本科專業和特設專業目錄。
同時,還將實施研究生教育學科專業目錄管理辦法和交叉學科設置與管理辦法。定期編制急需學科專業引導發展清單。修訂本科專業設置管理規定,探索建立專業預調整制度,明確高校申請備案(審批)專業,須列入學校發展規劃,原則上提前1年進行預備案(申報)。加強學科專業存量調整,完善退出機制。對高校連續五年未招生的專業予以撤銷處理。
《方案》提出,要深入實施一流學科培優行動和一流本科專業建設“雙萬計劃”,推進分類評價,基礎學科專業更強調科教融合,應用型學科專業更強調產教融合,引導不同類型學科專業辦出特色和水平。實施“國家急需高層次人才培養專項”。統籌“雙一流”建設高校、領軍企業、重點院所等資源,超常規布局一批急需學科專業,建成一批高層次人才培養基地。
專業學院建設上,《方案》提出,在學科專業基礎好、整體實力強的高校建設30個左右未來技術學院;在行業特色鮮明、與產業聯系緊密的高校建設300個左右現代產業學院;依托有關高校布局建設一批高水平公共衛生學院。
此外,支持高校以特色優勢學科專業為依托,建設示范性集成電路學院、特色化示范性軟件學院、一流網絡安全學院、示范性密碼學院、示范性能源學院、儲能技術學院、智慧農業學院、涉外法治學院、國際組織學院等專業特色學院。推動專業性(行業特色型)高校進一步提高特色化辦學水平。
《方案》強調,省級教育行政部門要對照相關標準,對所屬高校新設學科專業的基本辦學條件、師資力量、實踐條件、學生滿意度、招生規范度等進行檢查,對未達到條件的要限制招生、限期整改。定期開展學科專業建設質量檢查,對辦學條件嚴重不足、教學質量低下、就業率過低的,要責令暫停招生、限期整改。
文章標題:教育部等五部門印發方案 將優化調整高校兩成左右學科專業 五年未招生的專業將撤銷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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